簽大名之前停、看、聽
由 pray 於 週三, 02/24/2010 - 14:16 發表最近,銀行界的朋友來電聊到公司要員工簽署的文件像廣告一樣推陳出新而且五花八門,令她備感疑惑,尤其上月中同部門夥伴還發生一時受不了壓力,衝動丟出辭呈,隔天後悔要取回申請文件時,人資部只冷冷丟出一句「抱歉,已進入行政程序,無法退回」,月底,大家眼睜睜看著夥伴黯然抱著紙箱離開。
工作遇上性騷擾該怎麼辦?
由 pray 於 週一, 02/22/2010 - 23:24 發表小滿於2004年進入○○大學中文系擔任助教,同系的 李姓副教授在某次會議上,即對小滿有拍大腿的舉動,小滿雖對這舉動感到不舒服,但仍暫且忍下來,嗣後,小滿跟其他助理表達過不舒服的意思。之後, 李姓副教授開始不斷以電話及簡訊向小滿表達愛慕之意,小滿很生氣對 李副教授表達我不喜歡你的追求,請不要再傳簡訊及打電話給我。
【雇主可拒絕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復職嗎?】
由 pray 於 週一, 02/22/2010 - 10:51 發表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員工表現不好不能任意開除
由 pray 於 週五, 02/12/2010 - 09:13 發表轉載自由時報10/02/09
文/林柏儀(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員工遭公司逼退,表現不好,就可以被任意開除嗎?近來台灣法院的相關見解,已越來越不這麼認為。
一位在某知名銀行高雄分行任職的副理,遭公司任意調職且逼退解僱,他不服氣地歷經了調解和訴訟過程,終於打贏了官司,幫自己也幫勞工權益出了口氣!
被迫調職,勞資調解後遭解僱
公司片面延長試用期是否合法?
由 pray 於 週四, 02/11/2010 - 10:42 發表Q:公司將試用期一再延長,並且不准請假,甚至未屆滿試用期即離職者不發薪水,這些做法合理嗎?
很多人誤以為,沒有通過試用期以前,不算正式員工,因此勞基法保障的權利也要打折扣。於是老闆扣薪水、不准員工請假都只好忍氣吞聲,這種觀念真是大錯特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