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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不可不知的問題

工會呼籲會員,「英商渣打銀行催收人員工作準則」看清楚,再決定要不要簽署!

繼日前要求個人金融CCPL各區、電子商務及各分行營業單位金融專員簽署「新竹國際商業銀行業務人員工作準則」之後,現在催收部門也開始要求同仁簽署「英商渣打銀行催收人員工作準則」,工會呼籲,請會員務必審慎看過整個工作準則內容,如有任何疑慮,請不要貿然簽署。

請小心:導入AIP(Apprval in Principle)預審/預查系統的業務人員工作準則,請一定要看清楚再簽!

針對總行昨(12)日起,以導入AIP(Apprval in Principle)預審/預查系統為由,要求個人金融CCPL各區、電子商務及各分行營業單位金融專員簽署「新竹國際商業銀行業務人員工作準則」乙事,工會呼籲,請會員務必審慎看過整個工作準則內容,如有任何疑慮,請不要貿然簽署。工會也將再度行文總行,要求在未與工會協商之前,不得適用,並將同時向新竹市政府勞工局反應。
 
 
相關資訊請看「這樣的業務人員工作準則,你敢簽嗎?」乙文。

請假主管不准?

日前工會接獲反映,某單位發生同仁想要請假,但是主管不准的情事。如果確有其事,會員個人又不知如何處理時,請跟工會聯絡。
 
至於主管有沒有權利不准假,這個問題可以從二個方面來談:
 
一、同仁想請的是特休假
 

工會要求任何涉及勞動契約變更,應獲得員工同意,並與工會協商!

針對新竹商銀日前頒布員工手冊,以及通知員工有關融合職等與職稱變更等事項,已涉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及第七款「有關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有關事項」相關勞動契約變更,工會於5月22日發函,要求就以上相關變更儘速與工會協商,並在充分尊重員工個人意願,以及與工會協商同意之前,不得為任何不利之變更。
 

請不要忘記自己的權益:如有加班事實,請務必要報加班費!

  • 除了勞基法第24條規定: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你不可不知的十個勞工權益問題

日前,工會前往各地舉辦說明會,與同仁面對面溝通,除了關心年資結算及勞資協商團體協約進度,許多同仁更切身的面臨一些權益問題不知該如何解決的情況,工會在呼籲大家有問題可以來電之外,更將台北國際商銀工會與建華銀行工會整理出的「你不可不知的十個勞工權益問題」提供大家參考,如果其中的問題就是你現在面臨的問題,而你/妳又不知該怎麼辦,那麼請跟工會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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